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建筑照明设计条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建筑照明设计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什么是公共照明服务费?
按照物业服务协议,居民需分摊的公共能耗费包含电梯、电梯机房,以及居民楼大厅、楼道、入户门口的普通照明和应急照明设施产生的能耗费。相关设施都按类设置了单独计量表。
目前,小区公共能耗费按户分摊。1、2号楼居民房屋面积一样,没有人提出异议。3号楼房屋的面积不一样,部分居民不满意现在的分摊方法。物业正准备把分摊方法改成按房屋面积分摊,按时公示收费明细。
公共照明费,即是照明能源费,即是电费。根据《福建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 物业服务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业主自用的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企业使用的向物业服务企业收取;公共使用的由业主按实分摊,具体分摊办法由物业服务企业与开发建设单位、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开发建设单位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应当包含上述约定的内容。其中明表述,公共使用的由业主按实分摊。当然,如果物业公司与开发商或业主委员***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内有已注明物业服务费包含公摊水电费,即不用业主再交纳。
正常情况下,单元楼道公共照明电费及共用部位的用电费用已经包含在物业服务费中。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物业费包括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建筑照明设计条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建筑照明设计条例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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